蔣建白先生獎學金設置辦法
中華民國96年12月1日
第三十九屆第五次理監事會議修正通過
一、緣起
蔣建白先生一生倡導輔導工作,不遺餘力,逝世後其家屬及台灣輔導與諮商學會(原:中國輔導學會)同仁及熱心輔導工作人士為發揚其遺志,紀念其嘉行,捐款新台幣12萬元,以其孳息,作為獎助青年學生研究輔導工作之基金,並組織管理委員會,負責辦理基金之管理、獎助學金之審核頒發事宜。
原捐贈基金與利息逐年遞減,本會為繼續獎學金之持續發放,自91年初開始,基金之來源改由本會支付,獎學金之審核改由本會理監事會議辦理。
二、名稱
蔣建白先生獎學金
三、名額
每年3至5名
四、金額
每名獎學金新台幣8仟元,並頒發獎狀。
五、申請人資格
各大學院校輔導與諮商相關學系之在學四年級學生(當年度大三升大四),學業成績優異,曾修讀輔導與諮商相關課程16學分以上,且熱心從事輔導與諮商工作及相關研習,並具有推薦函及證明者。
上述相關學系係指系所名稱出現輔導、諮商或心理之專業用語等。
六、申請手續
1.填寫申請書一份(申請書下載)。
2.繳交前三年學業及操行成績單。
將以上申請書、成績單及2封推薦函逕寄 台灣輔導與諮商學會(100台北市師大路188號1樓)。
七、申請時間
當年度8月15日前接受申請(以郵戳為憑),日期以公告為準。
八、獎學金之核發
申請資料經本會理監事會議審查通過後,除個別通知受獎人,並於本會當年度年會公開頒獎表揚。
九、本辦法經本會理監事會議審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「蔣建白先生獎學金」申請之認定輔導科目學分對照表
中等學校任教科別 |
國民中學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專長 |
類別 |
專業課程輔導活動 |
專業科目名稱 |
學分
|
普通心理學 |
3 |
輔導原理 |
3 |
心理與教育統計 |
3 |
人格心理學 |
3 |
諮商理論與技術 |
3 |
心理與教育測驗 |
3 |
團體輔導 |
3 |
基本諮商實務 |
3 |
團體諮商 |
2 |
生涯輔導(與諮商) |
2 |
個別諮商實習 |
1 |
團體諮商實習 |
1 |
輔導活動教材教法 |
2 |
輔導活動教學實習 |
2 |
學習輔導 |
3 |
諮商技巧 |
3 |
輔導研究法 |
3 |
諮商實務 |
3 |
社區心理學 |
2 |
學生事務概論 |
2 |
兒童與青少年期異常行為診斷 |
2 |
人格發展與輔導 |
2 |
人際關係訓練 |
2 |
團體諮商實務 |
2 |
心理諮詢 |
2 |
活動治療 |
3 |
青少年心理與諮商 |
2 |
遊戲治療 |
3 |
復健諮商導論 |
2 |
復健諮商與多元文化 |
2 |
諮商技巧 |
3 |
心理衛生 |
2 |
測驗實務 |
3 |
學校心理學 |
3 |
學校輔導工作實務 |
3 |
行為改變技術 |
3 |
高危險群學生的輔導 |
3 |
青少年心理與輔導 |
3 |
危機處理 |
2 |
方案設計與評估 |
3 |
性發展與教育 |
2 |
婚姻與家庭諮商 |
2 |
研究方法 |
3 |
婚姻諮商 |
2 |
家庭諮商 |
2 |
※ 此輔導科目學分對照表提供參考,其他相似科目仍可採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