諮商心理師繼續教育積分認定
1. 諮商心理師繼續教育積分認定(個人類) 【線上申請操作手冊下載】 一、個人類繼續教育積分認定審查以【年】計算
二、審查文件,請務必備妥以下文件:
三、至衛生福利部「醫事人員系統入口網」,進行個人類繼續教育積分線上申請 ,正確填寫系統選項並上傳相關佐證資料。
四、審查費用電匯注意事項: 1.當案件送審中時,審查費用即需完成電匯。 (3)有效個人會員要求 30 天內審查者,本會加收急件處理費新臺幣 1,000 元。 (2)非本會個人會員要求 30 天內審查者,本會加收急件處理費新臺幣 1,000 元。 帳號:042-004-000-00429 戶名:台灣輔導與諮商學會
完成繳費請致函
tgca.live@gmail.com告知姓名、匯款日期、金額、帳號後五碼、匯款項目(含申請年度)、收據抬頭、電話及通訊地址(寄送收據用)。 五、個人類審查案件,受理案件一個月後系統將以E-Mail方式通知申請單位審核結果 。 2. 諮商心理師繼續教育課程認定(團體類) 【線上申請操作手冊下載】 一、即日起改為線上申請,申請步驟如下:
1. 請至衛生福利部【衛生福利部繼續教育積分管理系統】申請帳號,並下載操作手冊。 待帳號開通後,於此網站點選【開課及審查單位登錄】,輸入帳號密碼後登入。
客服專線
客服專線:(02)8952-1508
傳真:(02)7738-0689 客服信箱:dohcs@csc.tradevan.com.tw 客服服務時間:AM 8:00 ~ PM 6:00 (星期一~五,國定假日休息) 2. 請選擇【團體類活動管理】中的【新案申請】功能,進入申請步驟: ★ 收費標準: (3)團體會員要求30內天審查者,本會加收急件處理費新臺幣1,000元。
(4)團體會員課程辦理完後30天內欲追認審查者,本會加收急件處理費新臺幣1,500元。 (2)非本會團體會員要求30內天審查者,本會加收急件處理費新臺幣1,000元。 (3)非本會團體會員課程辦理完後30天內欲追認審查者,本會加收急件處理費新臺幣1,500元。
★匯款資訊: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(代碼:805) 分行:台北南門分行(代碼805-0252)
帳號:042-004-000-00429
戶名:台灣輔導與諮商學會
4.
若經本會審查通過,請申請單位在活動結束後,自行至該系統之「學員名單登錄」的『登錄』功能,進行學員名單登打作業。請於課程結束後一個月內完成,並將活動簽到表(含簽到及簽退)且需註明課程名稱、活動日期、講師、學員姓名及其身份證字號)掃描回
覆至 tgca.counseling@gmail.com,供審查單位備查。(下載 簽到表格式)
5. 團體類案件之審查申請,需於該活動舉辦前一個月提出申請;受理案件一個月後系統將以E-Mail方式通知申請單位審核結果。 |